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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主動調查政府對學童心理健康評估的跟進機制

[香港政府新聞網]

下稿代申訴專員公署發出︰   申訴專員劉燕卿今日(四月三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衞生署和教育局對學童心理健康評估的跟進機制是否適切及有效。   衞生署在一九九五年設立「學生健康服務計劃」,以保障學童生理和心理健康為目標。多年來,有超過九成學童登記參加該計劃。衞生署會於每學年安排已參加學童接受一次配合其成長階段的健康評估服務,當中包括心理健康評估。若在心理評估後認為學童需再作跟進,衞生署便會轉介有關個案到該署的健康評估中心或其他專科診所/機構。至於教育局的角色,則是協助衞生署將有關計劃的資訊通知學校,而學校的角色主要為協助衞生署派發和收集「學生健康服務計劃」的申請表格。   申訴專員公署留意到,有報道指有學童家長表示,即使其子女被評估為心理健康有問題,亦得不到有關部門的跟進或轉介;亦有家長指出,「學生健康服務計劃」的資訊發放欠缺透明度,以致家長未能知悉其子女的檢查結果和跟進行動。   公署的初步查訊顯示,如學童不出席檢查,個案不會被跟進。如學童沒有家長陪同出席檢查,負責檢查的衞生署亦只會依賴學童將其檢查結果轉告家長。該署在為有需要的學童作出轉介後,跟進便告一段落。公署認為,兩個部門在推行「學生健康服務計劃」和跟進心理健康有問題的學童個案上,可能有欠妥之處,影響計劃的成效。   劉燕卿表示:「心理健康對學童的個人發展和成長甚為重要,而『學生健康服務計劃』對預防和及早發現學童的心理健康問題有着關鍵性的作用。若部門未能有效推行該計劃,及早識別有需要幫助的學童,便可能會令那些學童錯過獲得適切協助的機會。公署是次主動調查,就是要探討衞生署和教育局就學童心理健康評估的跟進機制是否有效,以確保學童和家長得到適切的支援。」   這項主動調查的審研範圍包括: (一) 衞生署跟進經「學生健康服務計劃」評估為心理健康有問題的學童個案之機制是否有效; (二) 教育局與衞生署就向學校和家長發放「學生健康服務計劃」資訊和協調跟進有心理健康問題學童的措施是否足夠;以及 (三) 可予改善及加強之處。   申訴專員歡迎市民以書面提出意見。請於二○一七年五月十日或之前把意見送達申訴專員公署: 地址: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    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廈30樓 傳真: 2882 8149 電郵: complaints@ombudsman.hk

2017年4月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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